投保须知
1.本产品适用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职业分类表》中1-2类职业人群。如被保险人出险时为3类或以上职业,则其保险金额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乘以出险时职业类别对应的保险金额系数(对应的保险金额系数:3类职业为0.75;4类职业为0.55;5类职业为0.4;6类职业为0.2)。职业为6类以上(不含6类)的,则不在本保单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年龄应为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
2.为每一被保险人投保的累计保险金额最多为21万元。
3.意外医疗每人每次意外事故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80%,门急诊赔付限额500元。
4.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但保险人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7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5.伤残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如需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须到本公司营业网点申请办理。
尊敬的客户,您即将进入人保财险的产品投保流程,投保过程中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等内容。为保护您的消费者权益,您的投保过程将被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