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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3.15”以案说险【专题之四】:选择正规渠道投保,避免自身财产受损

2020-03-13

近日,银保监会组织银行业、保险业广泛开展2020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本次活动以线上教育宣传为主,旨在凝聚行业力量、强化消费者金融消费安全意识、营造健康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

                           

为此,小编也准备了一系列3·15”以案说险专题文章,希望通过这些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提示大家保险消费过程中的风险,使大家更好地了解保险公司的各项服务举措,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性地选择、正确地使用保险产品和服务。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一个委托朋友购买保险的案例:

 

案情简介

案例参考图

 

我公司收到消费者反映,自身投保的车险项目与自己选择投保险种不符,要求我公司给予更正。经我公司核查发现,消费者通过朋友投保,向朋友提供了身份证件和投保相关信息,并转账给朋友代理投保车险,但投保后查询险种发现与自己要求投保险种不符。

 

通过我公司进一步核实,消费者所称的“朋友”为其减少了2项主要险种后投保,节省了超过一半的保险费用,但这部分费用并未归还,并且采用“失联”的方式拒绝接听消费者电话。我公司建议消费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问题的进一步解决。

 

 

案例分析

 

 

案例参考图

 

 

通常消费者投保保险产品,习惯于向周围比较熟悉的人咨询,征询他人的意见,容易被“朋友”承诺的高额返利误导。同时,由于部分消费者对保险产品不够了解,担心自己的专业知识不足,选择的保险产品性价比不够高,倾向于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提供给“朋友”,并通过“朋友”代理购买保险产品,这样不仅容易泄露个人信息,还可能因为“朋友”的不靠谱导致经济上的损失。

 

案例启示

 

人保财险温馨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切记:① 充分认识自身所需要的保险保障;② 要详细了解保险产品保障范围,选择与自身需求最为贴近的产品;③ 有疑问及时咨询保险公司官方客服专线,切勿轻信他人;④ 注意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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