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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3.15”以案说险【专题之三】:口头约定有风险,人保教你“线上办”

2020-03-13

近日,银保监会组织银行业、保险业广泛开展2020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本次活动以线上教育宣传为主,旨在凝聚行业力量、强化消费者金融消费安全意识、营造健康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

 

为此,小编也准备了一系列“3·15”以案说险专题文章,希望通过这些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提示大家保险消费过程中的风险,使大家更好地了解保险公司的各项服务举措,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性地选择、正确地使用保险产品和服务。

 

购买二手车以后是否有必要办理保险过户?您是否也同案例中的客户一样有着相同的担心和顾虑?疫情期间又该如何办理保险过户?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一个关于疫情期间办理保险过户的案例: 

 

案情简介

春节前,其在宁波买了一辆二手车,车辆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但刚巧赶上温州疫情,保险一直没有办理过户,原车主口头承诺商业险和交强险将一并转给他,但称找不到商业险保单,只转交了交强险保单,这让客户李某的心里有些不踏实,于是就联系95518询问特殊时期如何办理保险过户。


人保财险客服代表了解到客户的顾虑后,提醒客户疫情期间减少外出,及时将客户需求反馈给公司承保分支机构,通过线上办理方式,协助客户完成保险过户。

 

 

案例分析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二十三条,如果车辆进行转卖,交强险不允许退保,所以客户不用担心交强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退保。但是,商业险就不一样了,如果商业险保单原件仍然在原车主手上,投保人是可以携带保单原件、发票原件等相关资料到营业厅申请退保的。因此商业险未及时过户,对新车主来说确实存在风险,双方的口头约定并无法律效力。

 

案例启示

车辆买卖双方发生交易后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当车辆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且在有效期内,保险公司会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但是当投保人携带商业险保单原件等证件已申请办理退保,保险合同已终止时,新车主将无法得到保险公司商业险项下的赔偿。

 

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

助力疫情防控

中国人保财险在行动

 

在此提醒购买二手车的广大车主们,购买二手车后及时办理保险过户手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问题,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专线寻求帮助。


疫情期间,人保财险也推出了保险线上服务,足不出门,即可轻松处理各类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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