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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理赔案例 原告车主付全责

发布者: 来源: 2018-05-09 13:17:00 555
[ 摘要 ] 购买保险其实就是把自身的风险给转移出去,而接受风险的单位就是保险公司。今天我们通过保险公司理赔案例来了解一下车险的重要性。

保险通过给予赔偿经济损失,减少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保证被保险人在受到伤害时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保险的作用至关重要,下面我们分享一个保险公司理赔案例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2015 年9月份,原告李某骑电动自行车与被告石家庄市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雇用的司机王某驾驶的该公司所有的货车在某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身体受伤害,电动自行车损坏。该地公安局交通支队认定原告李某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李某就损害赔偿额问题多次与该运输公司交涉,对方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主张不负责任。李某无奈将运输公司告上法院,请求判令运输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8000余元,并要求该公司承保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某支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5万元范围之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作为格式合同的提供者,有义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保险合同的条款必需作出符合法律要求的调整,以适应新法的实施,尽量减少对合同条款理解上的分歧及履行过程中导致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后果。判决被告运输公司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合计1.6万余元;第三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某分公司在被告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5万元内承担上述费用的保险责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直接给付于原告李某。 


上述判决作出之后,原、被告以及第三人均未对该判决提出上诉,第三人保险公司某分公司已经按照该判决的要求将赔偿款全额交至法院,由法院代为转交给李某。  

  
通过上文保险公司理赔案例分享,相信大家对保险的必要性更加认同了,只要有合理的法律支持,在保险范围内的保险公司都会按规定进行理赔。如果您需要购买各类保险,欢迎致电我们了解保险详情(4001234567-2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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