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交强险,身为车主能说出多少跟它有关的知识呢?可能也有人对它的了解还不足够透彻。也许还可能存在一些误解,看看这个车主必买的险种,都有哪些需要咱们了解的知识!
1.交强险交强险的必要性
所有机动车都需要买交强险。其实,这一点从交强险的概念上我们就可以知道。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强制性是因为,我国当前商业三者险的投保率还比较低,许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因没有保险保障或因事故责任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地赔偿,也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
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2.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额
交强险作为强制性保险,同样也为车主承担着保险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对受害人的赔偿以限额为最高界限,进行如下赔付: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
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在交强险一年的责任期限内已发生过赔付即便一次保险事故赔偿达到总责任限额或者某个分项赔偿限额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会因此降低或减少。也就是说即便一年内发生多次事故,交强险合同仍然有效,下一次保险事故赔偿仍在责任限额内重新计算。
3.交强险与投保车辆本身受损
交强险只能针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车辆本身的损失是不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的。因此,车主如果想要覆盖这方面的风险,需要投保商业车险中的车损险。
为了使自己拥有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车主还是有必要在交强险基础之上选择购买不同档次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者险。
4.保险机构拒绝承保交强险
这属于违规行为。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在实践中,一些保险机构以没有交强险单证为由,或设定不合理限制条件等,拒绝或拖延承保摩托车、农用机动车交强险,这属于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及时投保交强险。如遇保险机构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等行为,消费者可通过保险机构客服电话等渠道反映,或向监管机构投诉,避免因未及时投保交强险导致损失,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