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外险的相关知识,大部分人都了解的不太全面,意外险包括哪些?哪些意外事故不予以赔付?下面为大家普及一下。
意外保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使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的残废或死亡,这时保险公司会依据合同给予相对应的赔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是赔付的。
一. 这里所谓的意外事故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当这四个条件同时成立,才会算是意外事故。根据以往意外险理赔案件,意外险包括哪些?以下常见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不给予赔付的:
1、手术意外死亡
手术中导致意外死亡的因素很多,比如由于自身疾病而导致死亡的,保险公司时不给予赔付的;若手术过程中出现突发性的过敏而导致死亡的,则属于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有责任赔付,因为对于突发性的过敏医生也是无法预料的,而且这也不属于自身疾病。
2、冲浪溺水死亡
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保险公司是不给予赔付的。当然对于保险公司的某些产品是包含一些高危运动项目的。
3、高原反应死亡
对于高原的缺氧是完全可以预知的,从根本上说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定义要素。高原反应的产生并不一定来自“意外”,与自身身体原因有一定关系。但是人保的高原游保险,承保高原病造成的风险,更有24小时紧急支援服务。
4、中暑身故
就中暑来讲,它属于内在因素引起的,并不属于外来因素引起的,不属于意外伤害,故保险公司不赔也在情理之中。
5、过劳猝死
从椅子上摔倒或者职业病导致死亡,对于保险公司都是拒赔的。对于这些事故来说都是归根于自己身体的问题,并非外来因素,所以不属于保险意外事故的范畴。正常情况下从椅子上摔倒不会直接导致死亡的,最多可能发生骨折,导致死亡的原因是自己身体内部情况。
6、食物中毒
对于食物中毒来说,如果它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这些要素,那么是属于意外事故的。但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引起当事人患上肠胃疾病,也可能是与个人体质有关。一般情况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如果是个人食物中毒,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保险公司对这种“意外”不赔。
二. 意外险包括哪些?除了以上个别情况,以下情况也是不给予赔付的:
a) 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b) 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c) 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d)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e)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
f) 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g) 被保险人因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h) 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
i)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j)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