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险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那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应该按照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3、烧烫伤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为本次事故所造成的本保险合同所列烧烫伤程度之一的,保险人就该按照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烧烫伤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所规定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在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时候,应该提交理赔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为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材料的,应该提供其他合法并且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的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这个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在无法核实部分的情况下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根据责任免除条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伟被保险人在挑衅或者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以及被袭击和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最后结语: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看清楚意外险的条款简介,这样才会在出险的时候有所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