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附属设施(家财综合) |
0.5-500万 |
承保经公安机关确认的因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而造成的直接损失,但不包括现金、金银珠宝等。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元。 |
室内装潢(家财综合) |
0-40万 |
承保由于火灾、爆炸、雷击、暴雨等原因导致的室内装潢损失。 |
室内财产(家财综合) |
0-20万 |
承保由于火灾、爆炸、雷击、暴雨等原因导致的室内财产损失,室内财产包括家用电器、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
盗抢造成室内财产损失 |
0-10万 |
承保经公安机关确认的因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而造成的直接损失,但不包括现金、金银珠宝等。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元。 |
盗抢造成现金、金银珠宝损失 |
0-2万 |
承保经公安机关确认的因盗抢所致的直接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元。 |
家用电器用电安全损失 |
0-2万 |
承保供电线路因自然灾害或供电部门施工失误等原因导致电压异常而引起是家用电器直接损毁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元。 |
管道破裂及水渍造成损失 |
0-5万 |
承保由于室内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的室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元。 |
第三者责任 |
0-5万 |
在保险单载明的住所,被保险人(或其同住的家庭成员及雇员)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的,我们将按合同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元。 |
地震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失 |
0-500万 |
承保因破坏性地震或由此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滑坡、地陷所造成的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直接财产损失。其中,破坏性地震是指由国家地震部门公布的震级M5级且裂度达到Ⅵ度以上的地震。每次事故房屋及附属设施、室内财产免赔率为20%。 |
地震造成室内财产损失 |
0-20万 |
承保因破坏性地震或由此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滑坡、地陷所造成的室内财产损失。 |
注:以上保障说明仅为简要介绍,详情以条款为准保险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