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保险单;
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及明细清单/帐、附有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的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等;
对于已经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大病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获得相关医疗费用补偿的,应提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或其他第三方的医疗费用分割单或医疗费用结算证明;
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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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岁安康产品的赔付范围包括以下五类医疗费用:(1)癌症确诊费用;(2)癌症住院医疗费用;(3)癌症特殊门诊医疗费用;(4)癌症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5)癌症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前述五类医疗费用的具体范围详见条款) 被保险人因癌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二级(含)及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部接受癌症治疗的,对于其在保险期间内向上述医院或医疗机构累计支出的“癌症确诊费用”、“癌症住院医疗费用”、“癌症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和“癌症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条款约定的赔付标准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癌症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发生的条款约定范围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条款约定的赔付标准给付保险金。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仅报销范围受医保目录的限制,而且在赔付比例和赔付上限方面都有限制规定。一旦罹患癌症,将需要高昂的医疗费用,且很多费用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能覆盖的自费药和自费项目,而本产品是专门针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
本产品没有免赔额。
以下三类门诊医疗费用均属于报销范围:(一)在癌症确诊之日前30日内(含确诊当日),在门急诊发生的与确诊癌症相关的如下医疗费用:医疗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二)癌症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的治疗费用;(三)住院前30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且在确诊之日后发生的与治疗癌症相关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一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
首次投保时年龄须为41至80周岁;81至100周岁的,只能申请续保。
二如实告知:
投保时,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健康问卷》中的问题据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续保时无需再次接受健康问卷问询,其续保对应首张保险合同的健康告知适用续保合同。
三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本保险所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指国家最新修订颁布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 等待期:
投保本保险合同,等待期为90天,自获得被保资格之日起计算。
五 免赔额:
本产品无免赔额
六 给付比例:
(一)癌症确诊费用、癌症住院医疗费用、癌症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癌症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若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给付比例为60%。
(二)癌症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
七 就诊医院:
除“癌症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责任外,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医疗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二级(含)及以上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包括上述医院或医疗机构的家庭病床(房)、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国际部、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病房,以及其他不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畴的门诊、急诊、病房、住院部。
保险人承担“癌症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责任的特定医疗机构为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
八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但遵医嘱使用药物的情形不在此限;
4.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5.被保险人在获得被保资格前所患既往症及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和情形;
6.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7.被保险人接受以保健为目的的疗养、特别护理、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心理治疗或预防性治疗;
9.被保险人接种预防癌症的疫苗,进行基因测试,鉴定癌症的遗传性,接受试验性药物或治疗;
10.被保险人进行或接受健康检查、看护、保健或任何与疾病无直接关系的咨询、检查和治疗;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2.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罹患癌症;
13.职业病、医疗事故。
(二)对于以下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费用;
2.未经医生处方自行购买的药品费用;在非本保险合同约定医院或医疗机构药房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医生开具的单次超过30天部分的药品费用;
3.除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之外的其他人工器官材料费、安装和置换等费用,各种康复治疗器械、假体、义肢、自用的按摩保健和治疗用品、所有非处方医疗器械的费用;
4.被保险人未在保险单载明的特定医疗机构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5.被保险人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出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三)被保险人自获得被保资格之日起,在等待期内首次发病,并在等待期内或延续至等待期后被专科医生确诊为本保险合同所约定的癌症的,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向投保人无息退还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
九 续保:
本保险合同为非保证续保合同,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接受续保申请:
1.本产品已停售;
2.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100周岁;
3.被保险人身故;
4.投保人对于保险人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本公司已经解除保险合同的;
5.本保险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导致效力终止。
十 投保份数:
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同一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仅可有一张生效保单。
十一 解除合同: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申请解除合同,但解除合同将会遭受一定的损失。解除合同时,保险人按如下公式计算退保金:
退保金=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1-25%)
若被保险人已发生任何保险金给付或已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尚未给付保险金的,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
十二 本保险适用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癌症医疗保险条款》(注册号:C00000232512020052103141)。请您投保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并特别注意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内容。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投保前请仔细阅读并回答以下健康问询。投保人应在对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履行如下告知义务。
投保人承诺完全知晓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若被保险人健康状况与下述告知内容不符:
(1)本保险人有权不同意承保。
(2)若发生保险事故,本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过去2年内投保人身保险或健康保险时,未曾被保险公司拒保、延期、加费或者附加条件承保。
二被保险人过去1年内未曾发现健康检查结果异常(包括但不限于血液、超声、影像、内镜、病理检查),或发现健康检查结果异常但医生未曾对被保险人提出进一步复查、治疗或手术建议。
三在过去2年内被保险人未曾住院。
四被保险人目前及过往未曾出现过下列疾病、症状或情况:
恶性肿瘤(包括原位癌、白血病)、良性肿瘤(不包括子宫肌瘤、乳房纤维瘤、卵巢良性肿瘤、卵巢囊肿、皮下脂肪瘤)、2级或以上高血压(收缩压大于等于160mmHg或舒张压大于等于100mmHg)、糖尿病(不包括妊娠糖尿病但产后恢复正常的情形)、冠心病/冠状动脉狭窄、心肌梗死、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功能不全二级以上、脑梗死/脑出血、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乙型肝炎伴肝功能异常、丙型肝炎伴肝功能异常、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胶原性疾病及结缔组织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硬皮病、干燥综合征、皮肌炎、动脉炎)、风湿性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 (发作超过一次或伴有关节变形)、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病、阿尔茨海默症、癫痫、精神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瘫痪、克罗恩病(节段性肠炎)、慢性支气管炎、溃疡性结肠炎、先天性疾病、艾滋病及HIV阳性、药物成瘾史、酗酒史【酗酒是指一年内平均每日酒精摄取量超过60克(男性)或40克(女性),每10克酒精摄取量相当于1杯(330ml)啤酒或半杯(150ml)葡萄酒或者45ml白酒】、职业病、智能障碍。
五被保险人过去1年内未曾存在下列症状:
反复头痛、晕厥、胸痛、气急、紫绀,持续反复发热、抽搐,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点、咯血,反复呕吐、进食梗噎感或吞咽困难、腹痛,浮肿、呕血、黄疸(新生儿黄疸已治愈的除外)、便血(单纯因痔疮原因除外)、血尿、蛋白尿、肿块、消瘦(不明原因6个月内体重减轻5公斤以上)。
六女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目前未在妊娠过程中,且未有医生或体检医师告知过被保险人有乳房结节或肿块(不包括单纯乳腺增生)、子宫内膜异位症或卵巢巧克力囊肿、子宫肌瘤(直径大于5厘米)、中度及以上宫颈炎、慢性盆腔炎、葡萄胎。
七2周岁以下被保险人未存在下列情况:
出生时体重低于2.5公斤、早产、窒息或缺氧史,发育迟缓,脑瘫。
对于上述条件,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是否完全符合?
对不起,被保险人不符合投保该保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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