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车主来说,三责险也应该是必买的商业车险车险之一。不过,也有车主觉得有了交强险,三责险就没那么重要了;还有的车主虽然买了这一险种,但对它却并不是特别了解。”
1.什么是三责险?
三责险的全称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与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机动车全车盗抢险一起,构成了商业车险的四类主险。
它是针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所谓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2.三责险重要吗?
有了交强险就可以不考虑三责险了吗?其实不是的。交强险主要是承担广覆盖的基本保障,随着医疗费用不断上涨、死亡伤残赔偿标准逐年提高,因此,为了使自己拥有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车主还是有必要在交强险基础之上选择购买不同档次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者险。
三责险的赔付责任是怎样的?
保险人(保险公司)一般是依据被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三责险的常见除外责任
虽然投保了三责险,但这并不代表只要发生第三者损害,都能得到赔偿。因为三责险的保险条款中同样设置了一系列的免责条款,车主在投保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特别是除外责任(免责条款)等内容,这对保障和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也只有这样才能提前了解哪些情况是不能赔付的,在面对交通事故时才能心中有数,知道如何赔付。
一般来说,下面这些情况是车主容易忽略的免责情况:
1.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2.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
3.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4.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5.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③精神损害抚慰金;
④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