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是怎么来的?你都了解吗?
[ 摘要 ]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1.世界汽车保险汽车保险业发展史
二次世界大战后,欧、美各国以汽车大众化为目标,开始了规模化的生产,汽车进入了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汽车在给人类带来交通快捷和方便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交通事故、污染和石油危机。特别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给人类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汽车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成为社会的迫切需要,车辆保险应运而生,并很快发展成为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主要保险险种。
汽车保险是近代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方式承保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始于19世纪末,并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
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办了汽车保险,成为国际汽车保险“第一人”。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1899年,汽车保险责任扩展到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1901年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险保单,已具备了现在综合责任险的条件,盗窃和火灾。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他保险大国。
2.我国汽车保险业发展历程
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汽车保险进入我国是在鸦片战争以后,但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处于外国保险公司的垄断与控制之下,加之旧中国的工业不发达,我国的汽车保险实质上处于萌芽状态,其作用与地位十分有限。
1949年10月,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财经委员会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并开办汽车保险。当时主要承保地方国营交通运输部门和国营厂矿的汽车。私营工商业投保的汽车起初占30%以上,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比重逐年降低,并于1954年停办了汽车公众责任险。1959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召开“停办国内保险工作会议”。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各国驻华领使馆等外国人拥有汽车保险的需要,开始办理涉外业务为主的汽车保险业务。
1980年,我国保险业开始复苏,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全面恢复中断了25年之久的汽车保险业务,以适应国内企业和单位对于汽车保险的需要,适应公路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事故日益频繁的客观需要。但当时汽车保险仅占财产保险市场份额的2%。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机动车辆迅速普及,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也随之迅猛发展。在此后的20年间,机动车辆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尤其在财产保险市场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到1988年,汽车保险收入超过20亿元,占财产保险份额的37.6%,第一次超过企业财产率。从此以后,汽车保险一直是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并保持高增长率,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