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意外保险赔偿范围,主要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者残疾,由此支出的医疗费用以及暂时丧失了劳动能力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保险。所谓的意外伤害,是指并非是指有本意的、以及不可预料的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人身体而遭受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它的特点一般是交费比较少,保障比较高。
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有:
一、死亡给付就是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就是被保险人因为遭受意外伤害所造成残废,保险公司给付的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就是被保险人因为遭受意外伤害所支出医疗费时,保险公司给付的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只是单独承保,而是意外伤害死亡残废附加险的保障。
四、停工给付就是给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意外伤害发生暂时的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时候保险人所给付停工保险金。
最后结语:看了上文,相信您对人身意外保险赔偿范围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了解保险相关知识对大家有百利而无一害,您若是掌握了以上保险知识,就不必担心保险纠纷事件的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