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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写的几种“人”和几个“期”到底什么意思?

发布者: 来源: 2019-06-13 10:30:00 555
[ 摘要 ] 有太多保险知识需要慢慢学习和了解,而学习保险的第一步,就是从一些基本的保险定义迈出。今天就说说保险合同里的几种“人”和几个“期”。

几种人(以小明为例)

1、投保人

小明就是要买保险的人,也是要交钱的人,购买保险的合同就是小明来签,他就是投保人。当然,小明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

2、被保险人

就是小明在投保时指定的那个享受事故发生后拿到保险金的人,这个人可能是小明自己,也可能是别人,因为小明可以给他的孩子、父母或任一小明愿意的人购买保险,为他们提供保障。

3、保险人

保险人就是小明投保时与他签订保险合同的法人(保险公司),当事故发生后,它必须承担保险合同所承诺的赔偿或给予小明(或被保险人)保险金的责任。

4、受益人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小明自己的情况下,他给自己买了一份保险,如果小明出险,保险公司赔的钱可以给他自己,也可以给指定的人,如果都没指定,那就给小明的孩子、妻子等继承人。

5、保险代理人

就是当小明需要办理保险业务时,向他介绍保险产品的人,他们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为小明办理保险承保、理赔等业务。保险代理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几个期

1、保险空白期

是指从投保人缴纳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

2、犹豫期、冷静期

是指在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0天,银保渠道为15天),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无条件退保而退还相应保费。它是为了防止代理人的误导和利益夸大。

3、等待期、观察期

即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90-180),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通常大部分医疗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均有观察期的约定。

4、宽限期

即在首次缴纳保险费后,如果投保人在以后某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给付保险金,但要从保险金中扣回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

5、免赔期

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一个时间段,若被保险人住院天数在该时间段内,则相关的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若住院天数超出该时间段,则保险公司承担超出该时间段部分的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

另外消费者还要在合同中注意保险期间的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生效日期,即保险公司从何时开始承担责任;终止日期,即到何时保险效力终止。

关键词: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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