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阅读起来相对专业一些,也涉及到很多专业名词。如果消费者提前不了解这些名词,无疑会给阅读合同带来更大的阻碍。
1.保险合同提到的“主体”
投保人:一般都容易理解,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通俗来说,我就是要买保险的人,也是要交钱的人,购买保险的合同就是我来签,我就是投保人。当然,我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
保险人:主要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简单来说,就是我在投保时指定的那个享受事故发生后拿到保险金的人,这个人可能是我自己,也可能是别人,因为我可以给我的孩子、父母或任一我愿意的人购买保险,为他们提供保障。
受益人:受益人也是保险合同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一般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我自己的情况下,我给自己买了一份保险,如果我出险,保险公司赔的钱可以给我自己,也可以给我指定的人,如果都没指定,那就给我的孩子、妻子等继承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简单来说,保险人就是我投保时与我签订保险合同的法人(保险公司),当事故发生后,它必须承担保险合同所承诺的赔偿或给予我(或被保险人)保险金的责任。
2.关于上述内容,还需要注意这么几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做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可以是成人,也可以是儿童,但如果是儿童的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产品,须是父母或监护人投保。其他如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儿童纯受益的成长基金等类型保险,其他人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儿童投保;对于受益人,当一份人身保险合同包括多项给付责任时,各种保险金的受益人可以不同;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就是受益人,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2)一般来说,人身险的保险合同签订后,还是可以进行主体变更的。只不过,投保人和受益人可以变更,但在人身保险中,因为被保险人本人的寿命或身体是保险标的,所以被保险人的变更可能导致保险合同终止,因此,人寿保险中,一般不允许变更被保险人。
3.保险合同中提到的“时期”
犹豫期:是指一年期及以上保险合同中,在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0天,银保渠道为15天),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无条件退保而退还相应保费。犹豫期的存在主要是为了防止代理人的误导和利益夸大。
其次是观察期。观察期也叫等待期,即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90-180天),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通常大部分医疗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均有观察期的约定。
宽限期:是说在首次缴纳保险费后,如果投保人在以后某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给付保险金,但要从保险金中扣回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