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投保常见的三个误区
[ 摘要 ] 一起来看看车险投保常见的三个误区吧!
1. 主险和附加险全买等于全赔吗?
很多车主会有“全险”的概念,觉得自己的车上了“全险”,就一切事故都不用担心了,保险公司肯定会照单全部赔偿。其实,在保险术语中根本不存在这个词语。即便是你投保了全部的主险和附加险(共计15款),也不能说是“全险”,因为还有很多种情况属于保险除外责任。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正确理解“全险”的概念,可以说,并没有真正的“全险”存在,只是有的消费者购买的险种相对更为全面,提供的保障更多而已。
2.只要总额在12万以下,交强险交强险都会赔付吗?
交强险是有限额的,这点很多车主容易忽略。按照现行交强险限额的规定,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在无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项目计算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属于医疗费赔偿的限额,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属于死亡伤残类的限额,因此122000元的限额不是所有的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各个大类之间的限额不能混同。
3.附加险完全没必要投保?
每项附加险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车主需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比如对于很多车主尤其是车辆价值较高的车主而言,爱车的玻璃如果单独破碎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是它又不在车损险赔付范围之内。那么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便是为车主解决玻璃破碎的赔偿问题!再比如对于很多居住在南方尤其是雨季很长的车主而言,发动机涉水险&自燃损失险就可以关注,因为虽然属于小概率事件,但一旦发生,损失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