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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责任险具体是什么?你知道吗?

发布者: 来源: 2019-05-23 13:28:00 555
[ 摘要 ] “熊孩子们”惹出的祸可是想躲也躲不过。那么对于监护人责任险你应该知道些什么呢?今天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监护人责任险监护人责任险俗称,“熊孩子险惹祸险等,是指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1.适合什么样的人?

监护人责任险,是针对特定人群销售的产品,并非所有人都能买。只有两类人能投保: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满10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一般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是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人。

 

2“监护人责任保险”保什么?

 

1)赔付直接损失。

保险期限内,由未成年孩子造成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比如把其他小孩弄伤了、把别人物品弄损坏了等等,依法应由监护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法律费用也可以赔付。

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请特别注意:并不是孩子所有惹的事,都能得到赔付。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会赔偿: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所致的赔偿责任;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及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你还是要看投保条款为准。

 

3出险要怎么办?

1)认定赔偿责任

由被保险人的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得到赔偿:

1)被监护人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是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

2)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的原因不属于责任免除条款中规定的原因;

3)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不属于责任免除条款中规定的损失;

4)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的或是由仲裁机构裁决的,或是经索赔方、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三方协商确定的。

2)准备材料

1)保险单正本;

2)书面索赔申请(出险后保险公司提供,由被保险人填写);

3)损失清单、费用单据和相关支付凭证(针对财产损失);

4)县级及以上医院(非社区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及病历等(针对第三者人身轻微伤害);

5)保险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关键词:监护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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