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综合险项和房屋出租人责任险出租人责任险项通常为最为常见的主要选项,在选择投保时要严格查看这两项的完整性。
1.保障范围之家庭财产综合险项: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1)家用电器(包括安装在房屋外的空调器和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电器的室外设备)和文体娱乐用品;
(2)衣物和床上用品;
(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以居家来讲,房屋及室内的附属产品在生活和使用当中是极易发生故障的,尽可能选择包含这些选项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接下来要看投保房屋的类型。部分保险公司不承保村房、农民房、小产权房和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砖混建筑,必须确定自己的房屋是否在保险所保的房屋范围之内。
2.保障范围之房屋出租人责任险项:
(一)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位于保险单载明地址内的出租住宅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因下列原因,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漏电;
(3)燃气泄漏;
(4)管道破裂;
(5)结构破坏倒塌、脱落或坠落;
(6)搁置物、悬挂物脱落或坠落。
(二)、被保险人是指:与承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出租人。
(三)、第三者是指:与被保险人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的承租人,包括承租人的的家庭成员。
(四)、共同居住人是指:与承租人实际共同居住且能提供以下辅助证明材料:
(1)公安部门的居住登记信息;
(2)出租屋的采集信息;
(3)出租方的监控杆信息;
(4)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家庭财产险的事故受害者一般是业主及其家庭成员和可以提供证明的共同居住人,而出租屋责任险的事故受害者一般是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和可以提供证明的共同居住人。这部分各位房东购买的时候还是要确认投保的对象和事故的对象,出租屋责任险和家庭财产险中所保障的内容虽然相差不多,但是事故对象却不同。
3.其他险项
接下来就是其他的保险项目,主要包括:
盗抢险、承租人责任险、租金损失险、出租人名誉险、经营场所责任险、管道破裂及水渍险、家庭宠物综合险等。各个保险公司的分类与最终合同的组成部分大多都各不相同,我们把其中一些比较难理解的给大家讲解,大家可以按照需求进行选择。